关于敦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通知
绿春县绿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、白然秋、绿春县云湘环保节能建材有限公司、谭春风、白阿沙、白富东、李阿六、魏文军、张国良、云南求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、昆明力展经贸有限公司、云南滇泉防水材料有限公司、程伟、白丽琼、白明、李勇、白乔福、刘嘉欣、卢德才、白来者:
2025年3月4日,绿春县人民法院作出(2025)云2531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,裁定受理绿春县绿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绿达公司”或“债务人”)强制清算一案,并于2025年6月3日指定北京中闻(昆明)律师事务所担任绿春县绿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(以下简称“清算组”)。为保障绿达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债权申报登记工作合法、有序进行,西地公司债权人应在2025年7月25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。
清算组于2025年6月10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债权申报公告,并通过电话、短信方式向有联系方式的债权人进行通知。为推进强制清算程序,尽早确认债权,清算组现敦促未申报债权的权利人尽快向清算组申报债权。对于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的,可在债务人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,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(参照法院诉讼费收取)。
特此通知
绿春县绿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
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五日
公 开 人:绿春县绿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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